第一章(zhang)總則
第(di)一條 為維護學(xue)校(xiao)(xiao)正常的教育(yu)教學(xue)秩(zhi)序和生(sheng)(sheng)活秩(zhi)序,保(bao)護學(xue)校(xiao)(xiao)和學(xue)生(sheng)(sheng)的合(he)法權益,建設良好(hao)的校(xiao)(xiao)風和學(xue)風,培養(yang)社會(hui)主義合(he)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ju)教育(yu)部《普(pu)通高等(deng)學(xue)校(xiao)(xiao)學(xue)生(sheng)(sheng)管理規(gui)(gui)定(ding)》和《高等(deng)學(xue)校(xiao)(xiao)學(xue)生(sheng)(sheng)行(xing)為準則》等(deng),結合(he)我校(xiao)(xiao)實際情況,制定(ding)本(ben)規(gui)(gui)定(ding)。
第二條(tiao) 本規定適用于具有188bet足球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已經入學報到,尚處在學籍審查期中的新生也適用本規定。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港澳臺學生、華僑學生、留學生、非學(xue)(xue)歷教育研究(jiu)生(sheng)等類別的(de)在校(xiao)學(xue)(xue)生(sheng)的(de)違紀處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tiao) 學(xue)生(sheng)(sheng)應當(dang)遵(zun)守(shou)憲法(fa)、法(fa)律(lv)、法(fa)規,遵(zun)守(shou)公民(min)道德規范,遵(zun)守(shou)學(xue)校(xiao)管理制(zhi)度,遵(zun)守(shou)國家和學(xue)校(xiao)關于網(wang)(wang)絡使用的(de)有(you)關規定。不(bu)(bu)(bu)(bu)得有(you)酗酒(jiu)、打架斗(dou)毆、賭博、吸毒,傳(chuan)播、復制(zhi)、販(fan)賣非(fei)(fei)法(fa)書(shu)刊和音(yin)(yin)像制(zhi)品等違(wei)(wei)法(fa)行為(wei);不(bu)(bu)(bu)(bu)得參(can)與非(fei)(fei)法(fa)傳(chuan)銷和進行邪(xie)教、封建迷(mi)信活動(dong);不(bu)(bu)(bu)(bu)得從(cong)事(shi)或(huo)者參(can)與有(you)損(sun)大學(xue)生(sheng)(sheng)形(xing)象、有(you)悖社會公序(xu)良俗的(de)活動(dong);不(bu)(bu)(bu)(bu)得登錄非(fei)(fei)法(fa)網(wang)(wang)站和傳(chuan)播非(fei)(fei)法(fa)文字、音(yin)(yin)頻(pin)、視頻(pin)資(zi)料等,不(bu)(bu)(bu)(bu)得編造或(huo)者傳(chuan)播虛(xu)假、有(you)害信息;不(bu)(bu)(bu)(bu)得攻擊、侵(qin)入他人計算機和移(yi)動(dong)通訊網(wang)(wang)絡系統;不(bu)(bu)(bu)(bu)得在學(xue)校(xiao)進行宗教活動(dong)。學(xue)校(xiao)發現(xian)學(xue)生(sheng)(sheng)在校(xiao)內(nei)有(you)違(wei)(wei)法(fa)行為(wei)或(huo)者嚴(yan)重精(jing)神疾病可(ke)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de),可(ke)以依法(fa)采取(qu)或(huo)者協助有(you)關部(bu)門采取(qu)必(bi)要措施。
第四條 學生在校外開(kai)展教學(xue)、實(shi)習、考察、社會(hui)實(shi)踐、掛職鍛煉等社會(hui)活動期間有違紀行為的(de),參照(zhao)本規(gui)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五條 實施違紀(ji)(ji)處分應當堅(jian)持(chi)公正、公平、公開的(de)原則(ze)(ze);堅(jian)持(chi)批(pi)評教育與(yu)違紀(ji)(ji)處分相結合(he)的(de)原則(ze)(ze);堅(jian)持(chi)集體(ti)討論(lun),少數(shu)服從多數(shu)的(de)原則(ze)(ze)。做到程(cheng)序正當、證據(ju)充分、依據(ju)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liu)條(tiao) 學(xue)生工作(zuo)處(chu)為負責學(xue)生違紀(ji)處(chu)分工作(zuo)的(de)具(ju)體協調(diao)、管理(li)部門。
第七(qi)條 學(xue)校成立(li)學(xue)生(sheng)(sheng)申(shen)訴處理(li)(li)(li)委員會,工作機構掛(gua)靠黨政辦(ban)公室,按照(zhao)《188bet足球學(xue)生(sheng)(sheng)申(shen)訴管(guan)理(li)(li)(li)規定》受理(li)(li)(li)學(xue)生(sheng)(sheng)申(shen)訴。
第三(san)章處分(fen)的(de)種類及適用
第八條(tiao) 違(wei)紀處分(fen)的種類分(fen)為: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gao);
(三)記過(guo);
(四)留校察看;
(五(wu))開除學籍(ji)。
第九(jiu)條 學校給(gei)予學生(sheng)的紀(ji)律處分,應與學生(sheng)違紀(ji)行為的性質和過(guo)錯(cuo)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第十(shi)條 留(liu)校察看處(chu)分的察看期限從(cong)處(chu)分決定書發(fa)文之日起計算,期限為一(yi)年。
在察看期限內,根據學生的不同表現情況,分別處理(li)如下:
(一)學生有悔改表現,進步明顯的,由本人申請,經學院(系、直屬單位)學生工作委員會討論后提出建議,由校學生工作處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請校長工作會議批準,可以提前解除察看期;
(二)學生沒有新的違紀行為的,察看期滿時,由本人申請,經學院(系、直屬單位)學生工作委員會討論后提出建議,由校學生工作處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請校長工作會議批準,可以按期解除察看期;
(三)學生有(you)新的(de)違紀行為(wei),按規定可(ke)以給(gei)予(yu)任何一種紀律處分(fen)的(de),均(jun)直(zhi)接給(gei)予(yu)開(kai)除學籍(ji)處分(fen);
(四)學生雖(sui)有新的(de)違紀行為,尚(shang)不夠給予紀律處分(fen)的(de),經校長(chang)工作會(hui)議討論,視情節可以延(yan)長(chang)察(cha)看(kan)期限半年或者一年,但察(cha)看(kan)期限累計(ji)不得超過兩年。
第十一條(tiao) 對受紀律處分的學生,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學位、獎助學金、免試推薦研究生、榮譽稱號等方面的申請資格,或者取消其已獲得的榮譽、資格,具體辦法由學校有關部門規定。除開除學籍處分以外,給予學生處分一般應當設置6到12個月期限,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設置6個月期限,記過和留校察看設置12個月期限,處分期滿時,由本人申請,經學院(系、直屬單位)學生工作委員會討論后提出建議,由校學生工作處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請校長工作會議批準,可以按期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后,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第四章 處分(fen)權限、程(cheng)序及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違紀事實的(de)調查、違紀證(zheng)據的(de)收集、處分決定(ding)建議以(yi)(yi)及有(you)關(guan)(guan)資料的(de)整理(li)(li)由各(ge)學院(系、直屬單位)協同(tong)有(you)關(guan)(guan)職能部門按照國家(jia)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等上級有(you)關(guan)(guan)規定(ding)以(yi)(yi)及學校有(you)關(guan)(guan)規定(ding)辦理(li)(li),學生工作處負(fu)責審核。
第十三條 學生處分由學生所在學院(yuan)(系(xi)、直屬單位)學生工作委員會提交處分建議及(ji)違(wei)紀相關(guan)證據和資料(liao),學生工作處審核后提出處分意見(jian)并報校長工作會議討論(lun)決定;
在必要情況下,學生工作處也可以在通報違紀學生所在學院(系、直屬單位)后,直接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請校長工作會議討論。
第十四條 對(dui)違紀(ji)學生的處分,由學校(xiao)出具(ju)處分決定書。
第十五條 在對學生做出處分決定之前,學生所在學院(系、直屬單位)應當告知學生擬處分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分等級,并聽取學生本人的陳述和申辯,學生委托代理人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應以書面委托書的形式確認代理人身份及其權限(詳見附件1)。
第十六(liu)條(tiao) 處分決定書應當在決定作出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由學生所在學院(系、直屬單位)會同學生工作處等有關部門送交學生本人,由學生本人在送交通知書(詳見附件2)上記明收到日期并簽名;學生拒絕接收處分決定書的,送交人應當在送交通知書上如實記錄拒絕簽字的情況和日期,并由在場的兩名見證人簽字證明,把處分決定書留在學生的住所,即視為送交。
處分決定書無法送交學生本人的,可由學生工作處掛號郵寄給學生的成年家屬,自交寄之日起(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經過30日,即視為送交;無法郵寄送交的,由學生工作處在校內公告,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交,公告送交應如實記錄原因和經過。
第十七條 下列各項證據(ju),經過查證核實后(hou),可以作為處(chu)分違紀(ji)學生(sheng)的依據(ju):
(一)書證;
(二(er))物證;
(三)證人證言;
(四)當(dang)事(shi)人的陳述;
(五)視(shi)聽資(zi)料;
(六(liu))鑒定(ding)結論;
(七)勘驗筆錄(lu)、現(xian)場筆錄(lu);
(八(ba))學校(xiao)有關部門(men)提供(gong)的說明性(xing)材料;
(九)其他權威(wei)部門依法作出(chu)的鑒定性(xing)結論。
第十八條 學生(sheng)違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違紀行為(wei)的(de)為(wei)首者或組織者;
(二)違紀(ji)后故(gu)意隱(yin)瞞,拒不承認,無(wu)理狡辯者;
(三(san))對(dui)檢舉人(ren)、證人(ren)進行威(wei)脅或打(da)擊報復者;
(四)違紀再(zai)犯者;
(五)因違紀行(xing)為造成嚴重后果者;
(六)在校外違(wei)紀,并在社(she)會上造成惡劣影(ying)響者(zhe)。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yi)的(de),從輕、減輕或免于處分:
(一(yi))情節特別輕微的(de);
(二)主動承認錯誤并及時改正的;
(三)主動提(ti)供(gong)情況揭(jie)發他人違法(fa)違紀行為并經查證屬實的;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或(huo)緊急避險造成違規違紀的。
第(di)二十條 學生處分不得撤消。對學(xue)(xue)生(sheng)(sheng)的處分及(ji)解除(chu)處分材(cai)料,應(ying)當真實完整地歸(gui)入學(xue)(xue)校(xiao)文書檔(dang)案和學(xue)(xue)生(sheng)(sheng)本人(ren)檔(dang)案。
第二十一條(tiao) 被開除學籍的學生,應當在接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戶口遷移回原籍。學校有關部門將學生檔案寄回生源地(或家庭所在地、原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發給學生學習證明,退還已繳納的下一學期學費及有關費用。學生返程路費自理。學生逾期不辦離校手續的,由學生所在學院(系、直屬單位)按規定程序代為辦理。
學生接到開除學籍處分決定書后,向學校申請復議,結果是維持原處理決定的,辦理離校手續的時間為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學生對學校復查有異議,繼續向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申請復議,結果是維持原處理決定的,辦理離校手續時間為接到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第二十二條 開除學籍處(chu)分決(jue)定,須報中國科學院(yuan)相(xiang)關職能部門和(he)安徽省教育廳備(bei)案(an)。
第五章申訴程序
第(di)二十三(san)條 學生如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以根據《188bet足球學生申訴管理規定》,在學校處分決定書送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如對學校復查決定仍有異議,學生可以在學校復查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科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安徽省教育廳提出書面申訴。
第(di)二十四條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并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查結論并告知申訴人。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限期內作出結論的,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5日。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暫緩執行有關決定。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經復查,認為做出處理或者處分的事實、依據、程序等存在不當,可以作出建議撤銷或變更的復查意見,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門會議作出決定。復查期間處分決定(除開除學籍的處分外)照常執行。
第二(er)十五條 從(cong)處分決定(ding)(ding)或復查決定(ding)(ding)送交之日起,學(xue)生在申訴期內未(wei)提出申訴的,學(xue)校或上級教育主(zhu)管部門不(bu)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188bet足球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校學字[2007]2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