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xue)年的國家助學(xue)貸款(kuan)(kuan)工作已(yi)經啟動(dong),為幫助貸款(kuan)(kuan)學(xue)生能夠順利獲得國家助學(xue)貸款(kuan)(kuan),現將有關工作通知(zhi)如下:
一、國家助(zhu)學貸(dai)款(kuan)(kuan)分(fen)為生(sheng)源地(di)(di)貸(dai)款(kuan)(kuan)和校園地(di)(di)貸(dai)款(kuan)(kuan),生(sheng)源地(di)(di)貸(dai)款(kuan)(kuan)和校園地(di)(di)貸(dai)款(kuan)(kuan)在同一年度只能選擇(ze)其一。
二、貸款(kuan)額度(du)、利率、期限
1.貸款申請額度:全日制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貸款額度為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為20000元;
2.貸(dai)款(kuan)利率(lv):國家助學貸(dai)款(kuan)利率(lv)為同(tong)(tong)期同(tong)(tong)檔次(ci)貸(dai)款(kuan)市場報價利率(lv)(LPR)減60個基(ji)點;
3.貸款使用期限:從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計算,到償還全部本息,一般不能超過22年,其中包括在校學習的時間和畢業后的還款時間。
(注(zhu):國家助(zhu)學貸款(kuan)相關(guan)政(zheng)策(ce)已根據教(jiao)育部等四部門印發《關(guan)于調整完善助(zhu)學貸款(kuan)有關(guan)政(zheng)策(ce)的(de)通知》(教(jiao)財〔2023〕4號(hao))文件內容(rong)進行(xing)了更新(xin)。)
三、 生(sheng)源地助學(xue)貸款(kuan)申請(qing)工作安排如(ru)下(xia):
生(sheng)源(yuan)地助(zhu)學(xue)(xue)貸款的貸前資(zi)料(liao)審查及貸款合同簽訂等(deng)事宜均已在生(sheng)源(yuan)地資(zi)助(zhu)中心(xin)等(deng)機構辦理(li)完(wan)成,學(xue)(xue)生(sheng)到校(xiao)后只需完(wan)成貸款信息確認即可,具體工(gong)作安排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已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務必于9月20日前登陸“學工一體化”系統(//xgyth.ustc.edu.cn),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模塊中完成個人信息填寫。
2.受理機構為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學生,請務必正確填寫回執校驗碼,學校在國家開發銀行系統上補充填寫部分信息并確認提交后,貸款申請工作才算完成,紙質版受理證明無需上交,請貸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
3.受理機構為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貸款學生,報到后須將有高校蓋章的回執證明反饋給貸款受理機構,貸款手續才算完成。需要辦理此項的同學可以將回執文件(pdf格式)發(fa)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資助中心老師將文件打印蓋章后會將電子版文件反饋至學生郵箱,學生也可以至老圖書館414室線下辦理。
四、校(xiao)園地助學貸款申(shen)請工(gong)作安排(pai)如下(xia):
(一(yi))申請(qing)的對象(xiang)與條件(jian):
申請對象(xiang)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zhi)本科生(sheng)(sheng)、研(yan)究生(sheng)(sheng),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ren)民共和(he)國(guo)國(guo)籍,且持有中華人(ren)民共和(he)國(guo)居民身(shen)份證(zheng);
2.具有(you)完全(quan)民事行為能(neng)力(未(wei)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yi));
3.誠實守(shou)信,遵(zun)紀守(shou)法,無違(wei)法違(wei)紀行為(wei);
4.學(xue)習刻(ke)苦,能夠按正常學(xue)制順利完(wan)成學(xue)業。
有以(yi)下情況之(zhi)一者,原則(ze)上不受理貸款(kuan)申(shen)請(特殊情況,須學(xue)院(yuan)書面證明):
1.有(you)違法違紀行(xing)為,受過校級以上處分或學院多次(ci)違紀通報的;
2.貸款申請(qing)書面(mian)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he)規(gui)定的;
3.已辦理了生源地(di)助學貸(dai)款的。
(二)申請程序(xu)
1.申請人應開立中國銀行賬戶,于9月20日前,登錄中國銀行手機銀行,進入“國家助學貸款”頁面,發起貸款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請查看附件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指南》。
申(shen)請(qing)人(ren)應同(tong)時提交以下電(dian)子材料:
(1)借款學生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
(2)借款學生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本(本人頁、首頁、信息變更頁、監護人頁);
(4)年齡不滿18周歲者,須提供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及監護人同意貸款的書面同意書;
(5)經濟困難證明(可提供申請人簽字承諾的附件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2.借款學生發起貸款申請后,可以看到學校和銀行的審核進度,貸款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借款學生須于9月30日前登錄中國銀行手機銀行在線簽署借款合同,并獲取8位入學驗證碼。
3.借款學生在線簽署借款合同后須于10月10日前登陸“學工一體化”系統(//xgyth.ustc.edu.cn),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模塊中完成入學驗證碼等信息填寫,高校對借款學生進行入學確認后,銀行完成放款。
五、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完成后貸款資金會全額劃入學校賬戶,經學校財務核實貸款學生欠繳學費及住宿費情況并予以扣費后,剩余貸款資金會劃入貸款學生個人賬戶。因不同代理銀行的貸款放款時間不同,預計在12月底之前統一為貸款學生完成退款。
六、信(xin)息(xi)通聯
聯系人:夏雨婷、詹力
電話:63602793、63600889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