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ge)院系(xi)、各(ge)單位(wei):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有關規定,為做好2023年中央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相關政策及工作要求
1.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各單位應在2023年畢業生離校前,將相關政策提前宣傳到位,并認真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預計2023年秋季上線基層就業申請審核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系統上線后,需要學生注冊和登陸系統,通過系統進行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并上傳相關材料。具體(ti)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2023年(nian)系統(tong)首次上線(xian)(xian)使用,為(wei)確保工作萬無一失,部分材(cai)(cai)料需線(xian)(xian)下同步(bu)報送(song)。請通知學(xue)生做好(hao)準(zhun)備(bei)工作,將(jiang)相(xiang)關(guan)材(cai)(cai)料原(yuan)件寄回給學(xue)校前,留(liu)存好(hao)材(cai)(cai)料電子版,待系統(tong)上線(xian)(xian)后上傳(chuan)。
4.有志于服務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基層單位的2023年畢業生(含11月5日—12月31日期間畢業學生),未能在11月5日前確定實際工作單位或未實際到崗,須在2023年11月5日前預申請,并在2024年5月20日前申請復核。
二、報送(song)材料(見附件)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dai)款代償申請表》(每申請人(ren)一份);
2.就(jiu)業協議書(shu)或(huo)勞動合(he)同(tong)復印件(jian)(每申請人一(yi)份);
3.就業證明(二次分配畢(bi)業生只提供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每申請(qing)人一份);
4.需(xu)要的有關(guan)證明材料原(yuan)件(如有,每申請人(ren)一(yi)份);
5.《2023年本專科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每申請人一份,僅需電子版);
6.《2023年研究生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每申請人一份,僅需電子版);
7.《個(ge)人(ren)賬戶與(yu)聯(lian)系方式信息表》(每申請(qing)人(ren)一份,僅需電子版(ban))。
三、報送方式
相關材料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送。請各院系、各單位于11月5日前將紙質版材料統一送至東校區老圖書館416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標題注明“XX學院2023屆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材料”。聯系人詹力,電話63600889。
學生工作處
2023年6月6日